协议在中国人大常委的例行会议上已被批准。第一份文件规定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境内实施反恐行动的程序。第二份文件规定了上合组织国家进行联合反恐演习的程序。公安部副部长杨欢宁指出,“应对中国西部的恐怖威胁非常重要”。

    关于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境内进行反恐行动的协议于2006年由中国和另外五个国家签署。文件在2009年生效。目前,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已经批准了协议。

    杨欢宁强调,“协议奠定了进行反恐演习、促进合作发展和提高中国西部稳定性的法律基础”。

 

(来源:俄罗斯之声 http://radiovr.com.cn/news/2013_06_29/224844411/)